2009年2月15日 星期日

基本禮貌

是日返教會, 遇到令我相當火滾的事:

話說本人遲到, 要在收奉獻的空檔時才可以進入禮堂內。初時一眾等入禮堂的人們還守規地排著隊魚貫入場, 然後排在我前面的三數少年一面慢慢行一面談天, 直至進入禮堂內還在喋喋不休, 毫無停口之意。無奈的我此刻面如鑊撈, 不禁給他們報以一個 「怒睥 prize」 (不知他們見不見到), 只想他們幾個快些找個位坐下然後收聲!

遲到已經不是那麼好啦 (OKOK 我也有份, 別說我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), 這樣子中途入場更對已在禮堂內的會眾必定有滋擾的了, 所以好應該安靜地快快安頓下來, 以免對其他人造成更大的騷擾! 可能我老人家看不過眼吧, 但你幾個小朋友當正自己在公園散步, 有沒有想過會阻人前進兼製造噪音的呢? 不是說聖堂之內特別神聖就應該格外嚴肅, 換轉了場景在一個音樂廳或者劇院 (不是紅館!), 也該照顧一下自己的人格, 遵守一下基本的禮儀吧, 這是對別人、對自己起碼的尊重。

算了吧, 大家也不是未見過有人大模斯樣地在戲院大聲講電話、jap jap jap 地吃零嘴甚至旁若無人地在打_____ (自己填充!) 的呀! 可能我真是要求太高了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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